亏损结转延至8年,税务总局出系列新政帮扶企业

焦点银川 2020-02-12 1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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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税务部门将推行容缺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无需纸质资料;困难行业企业今年亏损的结转年限也由5年延至8年。记者2月11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支持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税收新政。 这次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

各地税务部门将推行容缺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无需纸质资料;困难行业企业今年亏损的结转年限也由5年延至8年。记者2月11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支持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税收新政。

这次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等一系列文件。税务总局明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收入总额扣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后余额的比例,应在50%以上。

纳税人应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困难行业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2020年度发生亏损享受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政策的,应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纳税人应在《声明》填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的具体行业三项信息,并对其符合政策规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勾选的所属困难行业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这次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各地还应推行容缺办理。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并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在抗击疫情期间,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的,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只需自主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即可。

与此同时,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及备案变更,或者申请开具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以及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并且暂无需报送相关纸质资料。税务机关审核电子数据无误后,即可为纳税人开具相关证明。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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