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会议出台房地产新规 棚改、拆迁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

焦点银川 2018-01-17 09: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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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讯(记者 刘勇)经济导报记者从16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山东将着力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住房供给方面,会议提出,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支持首批32家国有企业开展长期

导报讯(记者 刘勇)经济导报记者从16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山东将着力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住房供给方面,会议提出,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支持首批32家国有企业开展长期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自持一定比例用于租赁,支持将商业用房、写字楼、工业厂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建设人才公寓(单位租赁住房)。推行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居住证、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会议还提出,有条件的城市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住房保障方面,会议提出,实施棚改攻坚三年计划,今年开工84.33万套,基本建成23.72万套,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加快公租房竣工分配,年底前基本完成列入国家计划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分配。完善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房地产调控方面,会议提出,坚持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严格执行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购房资格审核制度,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设区市主城区和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限制住房转让,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限贷、限购等措施。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或备案制度,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完善商品住房库存状况与住宅用地供应挂钩机制,改进土地出让方式,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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