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新修景观被吐槽“像棺材”业主认为“很不吉利”要求拆除

搜狐焦点固原站 2021-01-06 1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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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景观被业主吐槽“像棺材”,小区修筑改建应遵循什么流程? 红星新闻 近日,有网友反映,成都水木光华小区门口修建了一座人造景观,但景观修建完后,业主群里“炸开了锅”,不少业主要求拆除。 到底是什么样的景观,遭到众多业主反对?修建时是否征求过业主的意见?1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在该小区发现,门口的景观已

新修景观被业主吐槽“像棺材”,小区修筑改建应遵循什么流程?

红星新闻

近日,有网友反映,成都水木光华小区门口修建了一座人造景观,但景观修建完后,业主群里“炸开了锅”,不少业主要求拆除。

到底是什么样的景观,遭到众多业主反对?修建时是否征求过业主的意见?1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在该小区发现,门口的景观已经被围挡起来,接受采访的6名业主中,有5名认为该景观很不吉利,甚至觉得“像棺材”,并称此前没有征求过他们的意见。而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则表示,修建前曾将改建内容和效果图进行公示。根据目前的情况,小区业委会成员称,“确实修出来大家不太满意,业委会很愿意听取业主的意见,已经找人把建筑围起来了。”

小区在修筑或改建景观时,应当遵循怎样的流程?记者也咨询了物业管理方面相关专业人士。

▲小区门口景观已经被围挡起来

业主:建筑造型不吉利,修建前没有征求过业主意见

1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在该小区北门外看到,网友所反应的建筑已被打围,用彩条布遮得严严实实。小区保安告诉记者,该区域可能要进行改造,此前确有小区业主反映建筑造型不美观、不吉利。

“原来是一个凹下去的水池,后来水池干了没有人管,可能小区想提升美观度,就把它填平垒起来了,但这个造型真的太晦气。”小区业主吴先生表示,这处景观还在修建时,造型就有问题,但工人也称是按照图纸来修的。吴先生认为,在改建水池之前,应当征求业主的意见,事先把设计稿拿出来,较好准备几个方案,让业主来提意见和投票。

业主唐先生也表示,在改造前,业委会和物业并没有征求过业主意见。几天前,他路过门口时,正好有5、6名业主围着改建的景观议论纷纷,“大家都说像棺材,放在小区门口太不吉利了。”

不仅造型不吉利,颜色看起来也不行。“黑色的看起来像是墓,后面刚好有个碑,不知道怎么设计的,业主群意见大的很。”邓婆婆称,大概一个月前开始改建,修好半个月了,现在围起来,不知道是否会拆除。

在采访小区业主的过程中,也有人表示没怎么注意到这个建筑,有业主称“本来没有觉得,听到有人在说,才发现可能有些不妥。”

▲图据今日头条网友@李先君律师

业委会、物业:曾进行公示,考虑到业主意见,现已将建筑打围

那么,小区在修建该建筑时是否征求过业主意见?围挡后会进行改建还是拆除?

根据小区公示栏提供的信息,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一名居民小组长,她也是小区业委会委员。她表示,业委会提出改建北门外的水池景观,本意是想美化小区环境。因为涉及到公共资金的使用,找设计公司做出方案后,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但部分业主可能并没有注意到。

“去年7月份左右,在公示栏张贴了一周,公示内容包括要改建的景点、景点的图纸、景观造价等等。”该业委会委员表示,因公示后无异议,业委会就着手组织改建。实际上,去年12月才开始动工。

她表示,已经收到了部分业主反映的情况。“确实修出来大家不太满意,实际效果和原来提供的效果图感觉不一样,有些人就联想到墓碑,觉得不吉利。”她认为,每个人的审美和爱好都不一样,所谓“众口难调”,但业委会很愿意听取业主的意见,已经找人把建筑围起来了。“我们初衷是为了业主,钱是公共的,建筑不能随便拆除,所以暂时把它封起来,准备再征求业主意见,重新设计。”

▲物业表示,曾公示过改建内容及效果图

记者从该小区物业处了解到,去年7月20日至7月26日,业主委员公示栏确实公示了小区门口景观改造说明。据公示显示,改建是为了提升小区北大门整体形象,改造后属于全体业主配套设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使用小区公共收益进行改造。公示中还附上了设计效果图,并表示如有疑问可致电业委会。

“前期是业委会在进行公示,并主导修缮水景。目前,业主群对这个水景提出了质疑,我们昨天做了应急处理,把它打围起来。”小区物业经理魏茂兴表示,会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目前正在跟业主委员会商讨,重新改建水景造型。

物业管理专业人士:改建小区景观,原则上应召开业主大会

仅进行公示,能否有效征得大多数业主意见?小区在修筑或改建景观时,规范的流程是什么?

物业管理相关专业人士表示,首先要确定修建区域是否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使用资金是否为共有收益,如果回答为肯定,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图据今日头条网友@李先君律师

“小区业委会既然提出景观改造方案,原则上应该召开业主大会,通过投票表决,表决的内容也要考虑,包括做什么事情、要做成什么样子。按照《民法典》,需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表决过程中,当有参与表决部分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该专业人士说。

他也表示,实际情况中,因召开业主大会成本很高,小区业委会也会根据事项大小来决定是否召开。“不能说公示的方式不行,但公示的覆盖面和周期,就决定是否听取了广大业主的意见。业委会和物业改建小区景观无可厚非,这种情况比较众口难调,只能说让大部分人满意。”

他称,业委会要让意见的渠道更多元、更畅通,对于景观改造,根据业主意见充分论证、及时调整即可。

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实习记者 肖皓月

编辑 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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