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川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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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可以生长,但中心不可再生,在银川城市版图扩张背景下,南进北拓、东优西控成为全城发展的基调,银川正在迈向新的都会时代。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升级,辖区内的土地使用逐渐减少,为了缓解这种现象,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了《银川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全文如下:
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能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城乡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依据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7〕9号)和《银川市深入推进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21〕8号)精神,在对银川市辖区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编制《银川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方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实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和用地观。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要求,积极探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因地制宜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促进城镇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城镇用地布局,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
二、规划原则
1. 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制定和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安排,确保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2. 坚持市场取向,因势利导
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鼓励土地权利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形成形式多样的改造开发模式,充分调动土地权利人和社会各方积极性。
3. 坚持利益共享,多方共赢
兼顾各方利益,完善利益激励机制,统筹安排公益用地和产业调整用地,让群众共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成果。
4. 坚持公众参与,平等协商
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健全平等协商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和谐开发。
5. 坚持节约集约,提高效率
通过市场运作和公开规范的方式,强化市场配置土地,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提高土地使用强度。创新机制方法,强化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实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规划范围
本轮规划范围为银川市辖区(兴庆区、金凤区和西夏区)内的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193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
五、低效用地现状
(一)低效用地规模及结构
银川市市辖区2021-2025年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共66个,总面积7049.37亩,主要分布在银川市中心城区。其中:兴庆区再开发项目共23个,面积1828.36亩,占再开发总规模的25.94%;金凤区再开发项目共17个,面积722.57亩,占再开发总规模的12.73%;西夏区再开发项目共26个,面积4498.44,占再开发总规模的63.81%。
(二)低效用地类型及分布
规划期内,银川市辖区内旧城镇开发项目49个,面积3359.15亩,占再开发总规模的47.65%,主要呈带状分布于西夏区北京西路两侧以及兴庆区凤凰街与丽景街之间;旧厂房开发项目17个,面积3690.22,占再开发总规模的52.35%,主要分布在西夏区长城西路以北、北京西路两侧,以及金凤区亲水大街与宁安大街之间。
六、规划目标及任务
(一)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
以《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依据可再开发低效用地的规模和可实现潜力,确定规划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总体目标:
(1)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增强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
(2)腾挪产业发展空间,优化城市用地布局
(3)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
(二)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
(1)确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
(2)明确项目开发方式、模式,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3)研究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配套政策
(4)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调整更新再开发项目库
(三)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和方式
1.开发模式。规划期内,银川市辖区内政府主导的项目共13个,开发总面积1165.79亩;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开发的项目共53个,开发总面积5883.58亩。
2.开发方式。规划期内,银川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全部采取更新重建型方式进行开发。
(四)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
银川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项目包含已实施项目、近期拟实施项目以及远期项目。
七、开发综合效益
(一)节地效益
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整合银川市辖区内现有功能分散、低效利用的土地,进行空间腾挪,不断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期内再开发项目可节约用地规模约4402亩。
(二)社会效益
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综合治理区域旧乱差现象,改善区域居住条件、提升生活品质、优化交通布局,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一是增加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增加和完善,对城市结构和功能的优化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城区道路系统,提高道路网密度。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打通城区道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形成更加合理的城市路网格局,不断改善城市静态和动态交通状况。
三是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银川市辖区部分传统的低端服务业将逐步向商贸、金融、咨询等现代服务业转变,在不断淘汰低端产业、引入新产业业态的同时,就业结构将逐渐从一产、二产转向二产(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三产为主导,城市人口结构将获得优化提升,人口素质也将得到提升。
(三)经济效益
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国民经济增长。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可带动建筑、建材、冶金、轻工、化工、机械、电子、森林、能源、交通、金融、市政、邮电、纺织等10多个行业、40多个相关产业的发展,有效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其经济效益不仅用于维持项目自身运营成本,还增加了财政税收,可为城市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附表
银川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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